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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
20.分子病理学实验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021-05-07 20:41  

为确保实验室信息安全,实验室成员学习及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实验人员的学历、聘用、进修等资料档案。

二、建立完整的实验教学方案的资料档案。

三、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使用、维修、破损等资料档案。

四、建立完整的实验室开放时间的资料档案等。

五、建立完整的科研进程等资料档案。

六、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七、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八、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十、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十一、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十二、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实验室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 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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