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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子病理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章制度
2021-05-07 17:51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凡需使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场地的教学、科研人员。

第二条 开放实验室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可通过学校实验室网页或登录实验室 FTP 下载并填写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将纸质文件送交实验室办公室。

(二)实验室负责人落实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实际情况后,上报实验室主任。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者。

  (三)批准后申请者并通过基本实验技术考核,获得实验室负责人或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三条 开放实验室开放时间:原则上实验室开放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工作时间,申请者如有特殊实验需要安排节假日或晚上工作的,需另外申请,实验室办公室酌情做出工作安排。

第四条 开放实验室管理:

(一)申请者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实验室负责人应首先向其申明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管理。

(二)实验室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验成本计算。具体实验收费在签订合同前通知申请者。经费来源由申请者解决。

第五条 其他事项:

(一)本科生要有指导教师指导,并由指导老师提出申请。研究生须有导师签字同意方可提出申请。

(二)如需要使用大型仪器,必需在实验中心主管人员指导下使用。擅自使用实验仪器并造成事故,按照《广西肝胆疾病分子病理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三)本实验室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工作经历证明,不对申请者本人所做实验数据和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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