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运行管理>>正文
运行管理
13.分子病理学实验室卫生检查制度
2021-05-07 20:25  

一、肝胆疾病分子病理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实验室卫生工作。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桌面、墙壁、设备四清洁。

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督促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研究人员定期清洁实验室,实验室废弃物按分类原则,分类处理。严禁随意丢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加责任。

三、大型、贵重、精密仪器清洁需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清洁,不能交由学生完成,以免造成仪器损坏或故障。

四、洁净区清洁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联系保洁公司安排人员完成,并及时检查完成情况,发现卫生不合格情况,及时与其主管领导沟通,督促其完善工作。

五、对于故意丢弃实验废弃物及屡教不改的实验人员解除其进入实验室的资格。


关闭窗口